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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水域岸线 呵护河湖健康

来源:水资源保护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2-06-07
作者:网站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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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“浔江已经划定了河道管理范围,项目开工前未经审查同意,乱占滥用岸线,挤占河道行洪断面。”珠江委河湖处相关负责人分析,“相关单位法律意识淡薄,为了减少投资,加快项目

“浔江已经划定了河道管理范围,项目开工前未经审查同意,乱占滥用岸线,挤占河道行洪断面。”珠江委河湖处相关负责人分析,“相关单位法律意识淡薄,为了减少投资,加快项目进度,采取‘先上车、后补票'方式无序开发。”

浔江逶迤流淌,水阔天平。作为西江重要的行洪通道、生态廊道,守护好一江碧水,格外重要。

存量做减法、增量零容忍,依法依规强监管。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,纵深推进河湖‘清四乱'常态化规范化。”祖雷鸣介绍。继续以长江、黄河、淮河、海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辽河、太湖和大运河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为重点,开展大江大河大湖清理整治,并向中小河流、农村河湖延伸。此外,还要加强行政与公安检察机关互动,完善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,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、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,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。

一些地方兴建风雨廊桥,对此如何管理?“风雨廊桥属于桥梁,主要功能是交通。根据规定,桥面须有秩序地设置车道及人行道,宽度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,桥墩承重与其主要功能相适应。”胡忙全介绍。

“依据防洪法、河道管理条例,有堤防的河湖,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、沙洲、滩地、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;无堤防的河湖,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、沙洲、滩地和行洪区,这是底线,也是红线。各地在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时,在这条底线的基础上,可以再向陆域适当延伸。”祖雷鸣说。

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,明确了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。祖雷鸣介绍:“截至2021年底,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(无人区除外)管理范围已全面划定,120万公里河流、1955个湖泊首次明确了管控边界,为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奠定了坚实基础。”

本报记者 王 浩 (人民日报)

河湖水域岸线,是指河湖水面、水岸交界并向陆地延伸的地带。一些地区面临人为束窄、挤占河湖空间,过度开发河湖资源等问题,与水争地的情况尚未发生根本好转。近日,水利部制定印发《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如何划定?如何做好保护与开发?记者进行了采访。

河湖周边地形平坦、用水排水方便、风光秀美,是企业、道路、观光建筑等建设选址的优良地段。在空间管控范围内,哪些可以建?有哪些具体规定?

“总体要求是,按照保护优先原则,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、保留区、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,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。”祖雷鸣介绍。

核心阅读

近年来,一些新情况冒头,也对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出了新要求。

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,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通畅的河道、干净的水面、整齐的岸线,共同组成健康河湖。

河湖水域岸线空间是河湖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,是河湖行洪、水生生物栖息的主要场所,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资源。

“对于其他河湖,各地可结合水安全、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及河湖自然风貌保护等需求,针对城市、农村、郊野等不同区域特点,在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的基础上,探索向陆域延伸适当宽度。”祖雷鸣介绍。

“保护水域岸线,要清理整治,系统治理,科学施策。”胡忙全介绍,“生态廊道建设涉及绿化或种植的,不得影响河势稳定、防洪安全,植物品种、布局、高度、密度等不得影响行洪通畅。具备条件的河段,滩地绿化可与防浪林、护堤林建设统筹实施。”

河湖水域岸线同样是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带。离岸边多远的地方能够开发建设?桥能建多宽?河边能种地盖房吗?“过去,因河湖水域岸线空间没有明确界定,一些地方人为地缩窄河道管理范围,与河争水、与河争地,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,影响了河湖防洪、供水、生态等安全。”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司长祖雷鸣介绍。

近日,水利部制定印发《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》,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,保障行洪通畅,复苏河湖生态环境。

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,防止侵占河湖空间

“对光伏电站、风力发电等项目建设不搞‘一刀切',对于河道、湖泊、水库内,不得建设此类项目;对于湖泊管理范围内的水面周边区域等水域岸线空间,要坚持科学论证,严格管控,并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。”胡忙全说。

文章来源:《水资源保护》 网址: http://www.szybh.cn/zonghexinwen/2022/0607/1004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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